一、人口
年末全州常住人口374.03万人。2024年末户籍人口4908421人,比上年末增加9111人,城镇人口1659527人,乡村人口3248894人。少数民族4037009人,其中:苗族人口2146846人,侗族人口1503112人。全州人口出生率为0.92%,死亡率0.6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1%。
二、就业
1.劳动力就业总体情况。全州劳动力263.03万人,实现就业225.9万人(其中:省外113.06万人〈广东46.57万人、浙江35.9万人、福建7.25万人、江苏4.73万人,其他省份18.61万人〉,省内州外16.66万人,州内县外32.79万人,县内乡外43.8万人,乡镇内19.59万人),从事农业生产28.88万人。
2.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全州农村劳动力193.17万人,实现就业163.97万人(其中:省外94.75万人〈广东39.11万人、浙江30.09万人、福建6.1万人、江苏3.86万人,其他省份15.59万人〉,省内州外12.03万人,州内县外19.27万人,县内乡外29.15万人,乡镇内8.77万人),从事农业生产23.68万人。
3.城镇劳动力就业情况。全州城镇劳动力69.86万人,实现就业61.93万人(其中:省外18.31万人〈广东7.46万人、浙江5.81万人、福建1.15万人、江苏0.87万人,其他省份3.02万人〉,省内州外4.63万人,州内县外13.52万人,县内乡外14.65万人,乡镇内10.82万人),从事农业生产5.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