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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清水江、都柳江和舞阳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18 13:36:00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

清水江、都柳江和舞阳河流域环境保护

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15〕10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乌江等重点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目标任务的函》(黔环函〔2015〕144号)和河长制工作要求,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5年清水江、都柳江和舞阳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清水江、都柳江和舞阳河流域环境保护 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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