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函〔2015〕1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
黔东南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做好全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42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我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在16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一是2015年10月底前,州、县(市)制定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二是2015年10月底前,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州卫生计生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12月底前,制定下发统一调整全州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2015年12月底前,各县 (市)要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卫发〔2009〕138号)精神,在事业编制总额内优先保障公立医院的编制需求,现有编制资源难以满足需求的,由各县(市)人民政府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公立医院人力不足问题。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新进人员可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员总量公开招聘,招聘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招聘过程接受部门监督。〔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和省有关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州、县(市)要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州卫生计生委、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一)2015年12月底前,全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州卫生计生委、州人社局分别负责)
(二)2015年12月底前,所有县(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民政部门已经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业务。(州卫生计生委、州人社局、州民政局分别负责)
(三)到2015年底,民政部门认定的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州民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人社局分别负责)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2015年10月底前,所有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要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高值医用耗材应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2015年要完成400个村卫生室、23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成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项目标任务。(州卫生计生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分别负责)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015年12月底前,州、县(市)制定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建立州、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一)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积极创建“阳光医院”,促进医院健康快速发展。(州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15年完成85个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2010年入学的首届38个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今年全部安排就业。(州卫生计生委、州人社局、州教育局负责)
(三)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35元提高至40元,今年新增加的5元,主要用于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州卫生计生委、州财政局负责)
2.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75%以上,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4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35%和30%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居家治疗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州卫生计生委、州财政局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要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对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分解任务,强力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各县(市)要加大财政投入,严禁截留、挪用医改资金。(州卫生计生委、州财政局负责)
(二)建立问责制度,强力推进医改。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医改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强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五条措施》,从10月份起,州卫生计生委、州医改办将每月对全州医改工作进行调度,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亮点,通报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实行约谈、预警和表态制度。(州卫生计生委、州医改办)
(三)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医改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社会事业,当前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出谋划策,形成合力,持续推进。(州卫生计生委、州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强宣传,创造良好环境。要高度重视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合理预期。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医疗卫生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参与改革的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州卫生计生委、州委宣传部)
附件: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