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州直部门频道

您当前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5年 >>  2015年第十期 >>  州政府文件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0 13:43:00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15〕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州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指导意见》(黔府发 〔2015〕19号)精神,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保持全州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一)落实百千市场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逐步将商业网点规划覆盖到示范小城镇、产业园区、特色旅游景区。启动实施2个省级示范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和22个乡镇、社区商贸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住建局、州规划局、州国土局、州农委、州旅发委,各县市政府)

(二)完善便民利民消费设施。鼓励流通企业到社区设立中小超市、便利店等便民利民网点,积极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支持社区标准化菜市场、便民平价生鲜直销店(点)等设施建设。支持推进乡村邮政网点建设,加大智能快件箱的推广力度。进一步开通或优化经济开发区、保障房片区、生态移民房社区等新区公交线路。(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州规划局、州工商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政府)

(三)推进养老服务性综合体建设。深入推进凯里市“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国家试点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建老年公寓、老年养护院等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福利机构申报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护理、康复、医疗服务,力争2015年底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0张。(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商务局,各县市政府)

二、促进旅游消费

(四)加强旅游服务产品开发。加大“舌尖上的中国-雷山鱼酱”、“矿泉水上的漂流-杉木河漂流”、“古老的情人节-台江姊妹节”、“国际健康水果-麻江蓝莓”等旅游和特种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加强凯里市“8+8”公园、广场建设等休闲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打造下司古镇、隆里古镇、旧州古镇、榕江三宝侗寨、三穗寨头苗寨、施秉望城新村、麻江乌羊麻等古镇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牵头单位:州旅发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各县市政府)

(五)加大旅游市场开拓。围绕“苗乡侗寨情·美丽黔东南”旅游品牌,实施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探索创新联合营销、精准营销、网络营销,完善旅游地接联盟,巩固主要客源地,拓展新兴市场。探索旅游航线培育新模式,构建航空与高铁、高速公路联动机制,创新航线补贴筹措机制,优化开辟广州、上海、北京、长沙、深圳航线,确保2015年凯里黄平机场和黎平机场游客吞吐量达9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州旅发委、州财政局、州民航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各县市政府)

三、扩大农村消费

(六)开展工业品下乡活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帮助建材企业开拓市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农村建房行情,积极推进绿色建材与建筑节能产品下乡。根据《贵州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启动我州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保护农业从业者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农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各县市政府)

(七)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做好组团参加2015中国·贵阳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广东(佛山)安全食用农产品博览会等展销及宣传推介活动,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对外销售。加强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进一步推进各县(市)农超、农校、农社对接工作。(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农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供销社,各县市政府)

四、推动住房消费

(八)合理引导商品住房消费。统一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与执行口径,杜绝频繁调整政策,正确引导住房消费合理预期。切实放宽首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缩短公积金贷款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商品住房消费。(牵头单位: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人行黔东南中心支行,各县市政府)

(九)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省下达的年度基本建成任务今年11月底完成100%。在各县(市)公廉并轨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的基础上,加快保障房分配入住,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省下达分配入住任务。加快城镇保障房、农村危房改造与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推进“三房融合”,满足城乡住房需要。(牵头单位:州住建局、州移民局、州扶贫办;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各县市政府)

五、促进会展和假日消费

(十)推进地方特色展会活动。抓住民博会、大健康博览会等全州大型展会及其他专业展会活动,组织推出专项消费主题,扩大参与群体,扩展活动效应,促进会展消费。(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科技局、州农委、州卫生计生委、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旅发委,各县市政府)

(十一)开展节日促销活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弹性作息,推出黔东南三日游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抢抓中秋国庆“双节”、元旦春节“两节”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最大程度刺激消费增长。充分发挥我州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民族节日活动,充分利用好苗年节等具有重要代表性民族节日开展促进消费活动。(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旅发委、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交通局、州工商局,各县市政府)

六、支持健康消费

(十二)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进一步规范公开医疗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简化对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儿童医院、护理院等紧缺型医疗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牵头单位:州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法制办,各县市政府)

(十三)开展远程医疗会诊试点。以州人民医院和麻江、黄平、施秉、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8个县级人民医院为试点,通过贵州省健康云平台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会诊,争取今年下半年实现远程会诊网络接入和设备调试,实现互联互通。逐步将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远程医疗会诊项目,有效提高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牵头单位:州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各县市政府)

七、鼓励文化体育消费

(十四)搞好文艺创作和演出。提升《古韵镇远》、《美丽西江》等演艺节目市场化水平,减轻文艺院团税费负担。推动侗族大歌音乐诗剧《行歌坐月》尽快驻场演出。通过政府采购服务方式推动文化下乡,扶持民间艺术团体和农村电影放映公司,大力提高文化消费比重。(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旅发委、州歌舞团有限公司,各县市政府)

(十五)认真办好体育赛事。积极组织“贵州环雷公山超100公里跑”国际挑战赛、“巴拉河之夏”全国山地自行车赛等大型体育赛事。加快群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健身消费提供广阔空间。重点发展山地户外运动等特色体育产业和斗牛等民族民间体育赛事。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健身服务产业,延伸体育产业服务链,推动体育与健康、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民宗委、州旅发委、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政府)

八、推广电商消费

(十六)实施农村电子商务试点。争取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腾讯等大型电商企业,在条件成熟县(市)实施农村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畅通县到村的二段物流,实现“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力争2015年实施4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试点县。(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政府)

(十七)全面推动“互联网+旅游”模式。依托黔东南旅游商品和服务,以无线端为交易平台,将线上特色馆、线下O2O体验店、各大旅游景区、餐饮酒店等资源与游客资源整合对接,打造旅游景区O2O电商模式。今年要统筹推动州内五个重点旅游景区OTA建设,促进网上订购消费。(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旅发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农委、州质监局,各县市政府)

九、促进信息消费

(十八)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2015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争达到14亿元。贯彻落实“宽带中国”专项行动计划,确保到年底实现城域网上链带宽扩容180Gbps,4G移动通信基站达到8358个。加快小康讯建设,确保2015年完成新增699个行政村通宽带和新增184个自然村通电话建设任务,在年底实现100%自然村通电话和100%行政村通宽带目标。(牵头单位:州工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各电信基础营运商,各县市政府)

(十九)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云、精准扶贫云、电子商务云、教育云、民生资金云、智行公交云、健康云、唯思云、智慧旅游云等云工程,为黔东南州7+N朵云提供数据支撑。大力推进农村三网融合,积极推动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等三网融合业务发展。(牵头单位:州工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政务中心、州监察局、州教育局、州交通局、州商务局、州扶贫办、州旅发委、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政府)

(二十)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以凯里市作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智慧黔东南”建设。加快贵州中科汉天下电子有限公司“智慧公交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帮助企业争取省级支持,努力将凯里智行公交云服务拓展到全省。抓好“无线城市”建设,推进无线宽带网络在电子政务、城市管理、指挥救助、公共事业、校园管理等方面的应用。(牵头单位:州工信委;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交通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政府)

十、推进信用消费

(二十一)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大力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和安全管理,以银行卡为介质,让农村居民“足不出村”就能实现支取现金、转账、缴费、查询等金融服务,更好更快促进“三农”发展。(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银监局、人行黔东南中心支行,各县市政府)

(二十二)开展系列刷卡消费活动。利用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在凯里市世纪城百货有限公司等大型商场开展刷卡消费送礼品活动,刺激使用银行卡消费的增长。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金融IC卡乘公交车享受7折优惠活动,让市民乘公交车出行享受实实在在的好处。(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银监局、人行黔东南中心支行,各县市政府)

十一、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二十三)加快新能源消费推广。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鼓励和引导相关单位及个人购买或租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在凯里市再推广应用25台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实施一批新型建材、化工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围绕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重点耗能行业,推进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重大节能技改项目。(牵头单位:州工信委、州环保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交通局、州质监局、凯里供电局,各县市政府)

(二十四)强化绿色低碳市场管理。建立健全绿色标识和环保审核管理制度,规范绿色低碳消费市场。探索建立健全绿色消费核算体系,逐步把绿色生产、绿色营销、绿色消费、绿色环保等指标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问责。(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各县市政府)

十二、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二十五)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鼓励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休闲农业、都市农业、乡村旅游、农业观光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大力开展民族刺绣加工、旅游、动物疫病防治、统防统治植保员、中式烹调等地方特色技能培训,增加工资性收入。盘活村级集体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财产性收入。(牵头单位:州农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旅发委、州国土局、州扶贫办、州国税局、州地税局,各县市政府)

(二十六)努力降低消费成本。落实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借鉴贵阳市“全国现代物流与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全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建设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加强城际配送、城市配送、农村配送的有效衔接。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交通局、州金融办、州地税局、凯里供电局,各县市政府)

十三、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七)抓好责任落实。各县市政府、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统筹协调配合、调度,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政府)

(二十八)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政府)

(二十九)强化督促检查。强化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和农村市场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促进安全消费。加强考核评估,对县市促进消费工作的考核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公示。(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各县市政府)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