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州直部门频道

您当前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5年 >>  2015年第一期 >>  州政府办公室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2-06 12:10:00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4〕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4〕46号)和《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14〕18号),设立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州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园区管理职责划入州工信委。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调节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编制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煤、电、油、运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承担煤调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工业用煤、成品油的协调和紧急调运工作;协调电力调度,推进电力需求预测管理工作;参与协调交通综合运输,负责铁路运输综合协调工作;综合协调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应急及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全州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工作;承担工业、信息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减免税审核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协调、服务和指导各县市申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拟订州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办法。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州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拟订州级财政技术创新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六)负责工业、信息化等行业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工业行业准入、淘汰、关闭小企业工作;承担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生产性服务产业发展;指导军工生产、推进和保密工作;承担中央、省驻州企业服务协调工作;承担实施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新技术等政策、规划推广工作,承办工业和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及展销活动;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

(七)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组织和指导经济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

(八)负责全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履行全州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责。组织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投融资服务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非公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全州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九)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及节能监察执法工作;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及认定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州级财政用于工业、信息化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散装水泥生产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

(十)拟订信息化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立项前审查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推广和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拟订州级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负责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拟订全州园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工业园区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园区拟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规划实施;指导园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制定工业园区年度推进计划,协调解决园区建设推进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制定全州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各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十二)承担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定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州煤炭生产运行调度;依法对煤炭资源开发进行管理和监督。

(十三)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

(十四)指导工业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指导以银饰、刺绣、苗族蜡染、民间编织为主的民族民间传统手工艺品加工业发展,推进民间工艺品产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六)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保密、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提案议案、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指导企业引进人才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初审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承担委党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本委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服务窗口有关事项的咨询、答复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档案资料管理、统计工作。负责跨县市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及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的核准;负责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工业和信息化技改项目核准;负责州级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立项前审查。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负责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政府投资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审批;负责政府投资企业技改项目招标方式及招标范围的核准;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工艺、技术)认定(初审);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负责协助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的上报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申请、年检等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对本委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州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本委信访、维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改革、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等相关工作。

(三)运行科

监测分析全州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全州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平衡和协调工作;承担煤炭运输协调;协调电力调度工作;承担铁路运输的协调工作。协助州金融办做好企业培育上市工作。负责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工作,承担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工作。

(四)规划与投资科

拟订工业发展规划;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重点产品结构的调整方案;承担工业产业振兴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工作;负责编制、储备工业项目,建设州级工业项目库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指导全州工业、信息化技术改造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五)园区管理科

负责指导编制工业园区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州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情况统计、调度、监测和分析工作;牵头开展全州园区考核评价工作,研判和分析园区发展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拟订并分解下达园区主要指标年度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州工业园区机制体制改革。拟订全州园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园区拟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规划实施;承担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工业园区各项规划编制评审组织工作,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协助推进各工业园区基础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制定全州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六)信息化科

推进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承担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作;参与提出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立项前审查意见;承担电子信息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电子信息发展基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指导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三网融合。

(七)资源利用与安全生产科(州散装水泥办公室)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提出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工艺、技术)初审审查意见;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示范工程及重点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协调散装水泥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参与协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环保产业相关工作。依照国家有关行业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州各县市工信部门及相关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依照国家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协助上级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全州煤炭行业生产工作;督促指导全州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和煤炭资源整合及合理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州煤炭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教育培训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参与煤炭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

(八)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科(军工科)

贯彻落实国家工业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或参与相关产业政策审查、有关工业行业准入、淘汰、关闭小企业工作。负责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国家在我州实施的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承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结合工作;中央、省驻州企业的行业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指导盐务行政执法;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指导和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工业,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能力建设;承担实施工业高新技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新技术规划推广工作;负责省、州科技专项课题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产学研结合、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实施及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实施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省级技术中心初审工作;负责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承办工业和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及展销活动;协调对口帮扶的外省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业、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监督工作;指导相关生产性服务业为企业提供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协会。

老干科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有关活动;负责做好离退休干部亡故善后有关事宜。

纪检监察机构 州纪委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州监察局派驻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经济师1名,总工程师1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老干科科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5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与州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商务局负责开发区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州工信委负责工业园区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由州人民政府管理调整为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 办: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1号 | 联系方式:0855-8235320

ICP备案号:黔ICP备16003716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5226000038 | 招投标投诉电话:0855-8231392

贵公网安备:52260102556045

推荐使用1920*1080分辨率,谷歌、火狐、360极速、IE9+以上浏览器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