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办发〔2017〕5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的
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州各项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状况,客观公正地分析判断我州推进改革的态度与力度、措施与成效,发现找准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创新督查方式,确保各级各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以民为先、以简为要、以效为本”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健全评估制度,规范方法流程,加强制度保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开展第三方评估,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服务决策。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定位,围绕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考评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客观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评估客体提供客观真实、完整详细的数据资料,评估机构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独立完成评估工作,通过系统深入分析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结论,确保评估公信力。
——科学规范。数据采集深入细致,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分析论证严谨可靠,活动流程严密规范,听取意见全面系统,评估结论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
——注重实效。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认真查找改革政策实施中的突出问题,科学总结实施成效,提出具有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通过评估促进政府部门改进工作。
二、评估内容
(一)第三方评估对象及范围。
1.评估对象:州政府各部门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内容涉及的其它进驻政务大厅的各行业,各县(市)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2.评估范围:对我州各级各部门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策及成效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二)第三方评估主要内容。
1.简政放权方面:一是取消、下放和承接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即2013年以来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是否彻底、落实是否到位?承接事项的名称是否统一?职责权限是否清晰?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州级下放县(市)的审批事项业务培训是否到位?资金、人员等是否有保障?二是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即在许可过程中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要求及时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出现不合法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是否实实在在感到程序得到精简、时限得到压缩?三是投资审批改革成效。即并联审批实际效果如何?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是否缩短?申请材料程序环节是否精简?除中央和省指定州级实施的企业投资项目外,我州是否存在自行设立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情况?
2.放管结合方面:一是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跟踪落实和后续监管情况。即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是否完善?二是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即企业、社会和群众对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等清单的认知度、关注度如何?部门对清单调整更新是否及时?权责清单管理运用是否充分规范?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情况。即“一单两库”建设是否完善?抽查细则完善度、可操作性如何?实际执行情况如何?是否开展双随机抽查?四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力度。即各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的行业监管力度如何?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3.优化服务方面:一是政务服务能力。即政务大厅建设情况,功能是否满足需要?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大厅是否做到应进则进?部门对窗口授权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两头办理”和“体外循环”现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是否到位?能否实现“一窗办理、一站式审批”以及“最多跑一次”甚至“零上门”?网上办理、自助服务终端等办事效果如何?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如何?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情况。政务公开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公开是否到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费、涉农收费等是否公开?三是部门信息共享程度。各业务部门的审批系统及数据信息是否实现共享共用?各种奇葩、重复证明提交是否有效遏制?四是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先证后照”等优化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情况?招商引资政策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及时?是否有效促进各行业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4.州政府及评估机构认为合理和必要的评价内容。
三、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一般是以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宗旨的实体性咨询调查研究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相关规定,并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
(二)有比较稳定的行业专家和研究队伍,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分析、决策咨询和政策评估能力。
(三)有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机构运转正常。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四、组织实施
(一)评估时间。2018年先在县(市)作试点,后再根据我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逐步推开,适时开展,原则上频率不超过每年1次。
(二)评估方法。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察访核验、舆情跟踪、座谈交流和专家咨询等方式进行,在翔实数据和充分论据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分析我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三)评估流程。
1.选择评估机构。可由统计部门社情民意调查机构承办。
2.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目的、对象、内容、标准、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
3.开展评估调研。全面采集数据信息,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深入社会各界了解真实情况。
4.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以及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5.修改评估报告。根据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并提交委托方。
6.汇报评估结果。向州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汇报评估情况,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依据。
(四)成果应用。评估结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的重要参照依据,推动决策部门决定终止、调整、修改完善政策措施,或督促有关县(市)或部门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措施。评估机构负责人和报告签署人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编委办(州审改办),主要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包括加强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提出第三方评估项目建议、优选第三方评估机构、跟踪第三方评估活动、推动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等。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简政放权改革措施执行目标责任制,完善对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考核和纠错问责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评估活动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对评估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予以保密,涉密文件和介质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透露评估工作信息,不得接受采访或以个人名义对外发表与评估内容相关的言论或文章。
(三)健全运行机制。加强评估机构管理,保障评估工作经费,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作用,拓展评估渠道,规范评估流程,促进第三方评估机构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四)强化信息支撑。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有关社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对第三方评估工作应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主动全面地向评估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如实说明“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的有关情况、实施过程中发挥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满意度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