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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形势下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3-28 15:52:16

黔东南府发﹝2017﹞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开展新形势下新一轮全州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对进一步深化新形势下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新形势下新一轮全省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6〕39号)精神,为扎实有效地推动我州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关于农村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州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多要素联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生产增效、农民生活增收、农村生态增值。通过3年努力,全州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经营权有序流转新格局取得新突破;推动多种形式农业规模经营共同发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取得新突破;健全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取得新突破;推动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新突破;培育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业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取得新突破。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底线,加强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完善“三权分置”制度,探索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

——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农民意愿和民主权利,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

——坚持循序渐进,确保风险可控。坚持先试验、再推开,把握方向、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为农村改革作示范、探路子。

——坚持重点突破,加强配套协调。注重改革的关联性、协同性和系统性,把政策调整、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作为农村改革试验试点的重要任务。围绕一个试验主题,确定重点项目,突出关键内容,实现重点突破;同时,注重相关领域配套改革,协调推进,突出改革试验的综合效应。

——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政治保障,提高做好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试验内容

立足我州实际,紧扣建设中国有机第一州、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农文旅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一州三区”目标,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在体制机制上求突破,稳定“一个基石”(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七大任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一)以“三变”改革为统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结合《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融五帮”推动融合发展抱团脱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6〕36号),不断丰富和拓展“三变”改革内涵,通过2年努力,“三变”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活城镇和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农村信用体系、保险体系、担保体系等农村金融服务升级,初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州农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法院、州司法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扶贫办、州金融办)

(二)以确权为基础,“三权分置”为政策托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着力解决权属不清、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多权同确”,按期保质完成确权登记颁证。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20年前基本完成农村其他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备案审查和鉴证以及流转档案的建设管理,逐步健全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纠纷的调处、仲裁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改革。进一步推动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完善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释放农村要素活力,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牵头单位:州农委、州国土局;责任单位:州法院、州发改委、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林业局、州政府法制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

(三)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关键,“三社”联动融合为重要支撑,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扶持体系,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基金,大力培育扶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力度,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争取各级各部门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落实财政、信贷保险、用地、项目扶持等扶持政策,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商务联社、农民经纪人等农业服务主体,支持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代销代购、农机作业、储藏保鲜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建设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出台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依托“贵农网”、“供销e家”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建立与农民利益联结新机制,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农委,州供销社,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工商局、黔东南银监分局、省农村信用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

(四)以“三增”为根本目标,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优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构建特色产业体系,增加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以“6个100万”工程为抓手,以“三带百园六线”农文旅一体化为核心,围绕三山两江一河完成农业产业区带规划布局,通过重点亿元农业龙头企业培育,重点突破5211工程。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优化农业区域结构布局,着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确保到2020年,试点区域经济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畜牧业在农业中的占比28%以上。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州、县、乡农产品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实现农产品产地、生产、收储运环节全链条监管,提升优势农产品供给质量,实现农产品供需水平跃升。到2020年,确保试点区域“三品一标”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60%以上,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牵头单位:州农委;责任单位:州旅发委、州财政局、州质监局)

2.坚持市场主体带动,推进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增强集体经济增收能力,促进农民工资性、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坚持发挥市场经营主体在农民增收中的带动作用。州级试点乡镇要大力引导家庭农场开展专业合作,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在农村经营活动中发挥作用,鼓励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生产和经营管理专业化服务。积极鼓励村集体、农业企业、农户参与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农民互助、劳务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农民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富作用。支持试点区域积极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进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农户建立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共进共赢。二是大力探索新型集体经营模式,促进集体经济增收。以推进“三变”改革为抓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林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三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农民工作、经营创业能力。加强对试点区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强化《新型职业农民认证证书》的应用作用和职业效力,探索相关扶持政策,采取准入制、帮扶制、补助补贴优先等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扶持新型职业农民投身农业发展创业。(牵头单位:州农委;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扶贫办)

3.深化农业农村投入机制改革,着力增加农民财产性、转移性收入。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建立各级财政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投入只增不减。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全面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2%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完善农业融资担保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开展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深化涉农资金整合,加大定向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地方统筹支配能力。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农业补贴制度。落实好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三项补贴”合并改革工作。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农业水权分配、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制度。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涉农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改革,加快发展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在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全州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形成贷款主体、政府、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共同分担风险的机制。(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金融办、州农委、州水务局)

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服务支撑体系,降低经营主体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力和竞争力。积极支持企业在品种选育中发挥主体作用,大幅提高新品种选育与保护水平。扩大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改革试点范围,探索农业科技人员持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着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走内涵式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加强动植物新品种选育、引进和扩繁,加大对本地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围绕本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产品着力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健全农村科技服务和农技推广体系,探索组建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参与的“产业管护服务中心”、“产业劳务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机构,满足经营主体用工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持续提高农民就近务工收入。2017年,率先在省级试点县农业园区和试点乡镇探索实施,2018年在全州总结推广,至2019年形成可铺开全州推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牵头单位:州农委;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人社局)

(五)以发展共享为出发点,农民市民化为落脚点,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一个特色小城镇带动N个美丽乡村的镇村联动发展模式,合理布局现代农业园区和山地高效农业、养老服务业、医药健康产业,加快乡村旅游业。以一产带动其他产业,带动农民就业,变农民为产业工人。稳定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将美丽乡村创建为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加快农村产业发展,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巩固提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建立健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原有权益不变和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7年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覆盖目标达80%、村庄规划覆盖目标达50%。2018年全面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覆盖目标和村庄规划覆盖目标。(牵头单位:州住建局;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农委)

(六)以村民自治创新为突破,“三支队伍”为基础,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村(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分批对部分面积小、年久失修、因灾损毁的村级活动室进行维修、改扩建或重建,确保到2020年所有村级活动场所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完成206个乡镇(街道)党建工作站(党建工作服务部)设立工作,并配备不少于1人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推进“暖心秘书”服务,选好配强“暖心秘书”,优化移动平台服务系统,畅通办事渠道,确保农村群众90%以上事务都由“暖心秘书”代理。在所有已连通互联网的村建设“黔东南民生云”查询平台,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村、村级事务全面公开透明。(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编委办、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政务服务中心、移动黔东南州分公司)

2.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制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建立村务监督工作机制,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纪检员担任,成员可由原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党员、老村干或有财务等专业技能的村民代表等担任,鼓励推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的老干部、老职工、老教师、老党员和各村的族长、寨老等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换届同步进行。深入实施“和谐乡村”建设计划,以“民主自治、合约管理”为核心内容,指导村级将村务有关事务以及扶贫资金监管、民生、农村消防、产业发展及规范办酒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开展一类、二类、三类“和谐乡村”考核认定,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基层自治水平,促进农村和谐稳定,2018年覆盖全州所有村。推广“寨管委”经验,根据村民小组及自然寨的分布情况,因地制宜成立“寨管委”,选好配强“寨管委”主任和成员,以“五户联保”为载体,负责对联保户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推动农村“网格化”管理。推广“十户一体”模式,每个中心村组建若干个发展主体。充分发挥“十户一体”在民主管理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进程,2017年覆盖全州所有村。(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

3.抓好“三支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着力把那些政治强、有本事、作风实、威信高、对群众有感情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乡镇党委书记岗位上来,注重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考察识别乡镇党政正职,切实把优秀乡镇党政正职作为县级班子、州级部门班子的重要来源。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新任村级党组织书记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较第九届得到明显优化。加强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金种子”带富计划,在安排扶贫项目时,“金种子”组织安排2个以上扶贫项目,特别是“金种子”帮扶的贫困户,每户安排1个以上扶贫项目给予扶持。每个县(市)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金种子”组织成员培训班,每个乡镇每年至少举办4期以上培训班。(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农委、州扶贫办、州财政局)

4.探索村干部职业化管理。结合村级班子建设实际,对村级党组织书记空缺,暂无合适人选的,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熟悉农村工作,善于抓经济、懂管理,乐于到农村扎根发展的优秀干部到村任职,带动村级组织建设。加大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选派力度,选派精兵强将驻村帮扶,加强服务和管理,落实驻村工作保障,加大派出单位支持力度,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激励,确保真蹲实驻、真抓实干、发挥作用,切实为农业农村改革提供组织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州直机关工委、州委教育工委、州国资委党委)

(七)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立足点,创新村级集体经济业态为突破口,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为引导,由县级整合资金为主,着力实施“千村集体经济发展工程”,探索农业生产类财政资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大力支持村“两委”牵头领办专业合作社,2017年底,每村至少建立1 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80%以上的贫困户,2018年底,覆盖所有贫困户。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工程劳务公司,村集体持股不得低于85%。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多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8年实现50%的村集体年收入超5万元,2020年底所有村的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百万元的“双超村”覆盖10%以上的村。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涉农部门统筹整合安排到村的农业生产发展类专项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外,全部下划到村集体或村集体领办、创办或参股的合作社组织实施。自2015年起,州级视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以奖代补,各县(市)每年不低于100万元设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基金”,并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滚动管理,以发展“短平快”项目为重点,扶持村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农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州扶贫办、州供销社、省农村信用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

三、选题布点

坚持“积极稳妥、试点先行、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按照“一个基石、七大任务”构想,做好新形势下新一轮全州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课题试验。

(一)推进5个省级试点县。将麻江县作为省级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县,试验试点内容为“以村民自治创新为突破,‘三支队伍’为基础力量,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试验”。积极稳妥推进黄平、雷山省级“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在探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继续抓好麻江、天柱省级供销社改革试点,采取“转型升级一批、合力共建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方式推进基层供销社建设。

(二)建立15个州级试点。除麻江、黄平、天柱、雷山县外,乡镇数在18个以上黎平、从江、榕江县选择条件适宜的2个乡镇开展试验,乡镇数在18个以下的其余县(市)选择1个乡镇开展试验,围绕各自试验内容展开试验(见附件)。

四、试验步骤

改革试验从2016年12月起至2020年元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 改革试验的准备和启动阶段(2016年12月前)。积极稳妥抓好新形势下新一轮全州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启动新形势下新一轮全州农村改革试验试点项目申报。

(二)第二阶段 改革试验的实施阶段(2016年12月-2019年6月)。各县(市)和州直各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提炼试验试点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农改试验试点典型样板,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深化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对改革试点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科学研判,尽快解决问题。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制度机制,逐步形成成熟的改革试验制度、办法及模式,巩固和扩大改革试验成果。

(三)第三阶段 改革试验的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7月-2020年1月)。试验试点结束后,各县(市)要及时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和政策实施效果及相关政策的意见建议,报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试验试点办公室汇总后形成全州试验试点工作综合报告,报州委决策参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切实把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新一轮全省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作为新时期推进“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州委政研室、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法院、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局、州住建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审计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工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扶贫办、州政府金融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供销社、省农村信用联社黔东南审计中心等单位,建立共同推进试验试点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是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加强对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的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动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改革试验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为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县和试点乡镇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充分整合各类项目资源,用足各项支农惠农政策,重点支持试验区域建设。在向上级争取各类支农扶持项目和专项补贴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要围绕改革试验区域建设及时调整财政支农结构,设立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建设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推进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建设。

(四)抓好试点运行。各县(市)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安排的试验试点名额,明确本县(市)申报乡镇名单,及时制定操作性较强的试点工作方案,遵循下达的试验任务,确定试点范围、试验周期及进度,明晰预期效果,制定保障措施,按批准的试验方案组织实施试验任务,并制定健全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配合完成试验任务评估、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向牵头承担试验任务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试验试点办公室报送工作计划、进展情况、改革试验成果和重要改革工作信息。在试点过程中,如需扩展试点内容的,另行报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偏。

(五)强化督查考核。每年要对试验试点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试验方案执行进度、改革创新举措、试验成果成效等,确保各项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试验试点办公室会同牵头部门汇总考核情况,报州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推进试验任务不力的试验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试点单位名额分配表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


附 件

                                   试点单位名额分配表

县市

试点乡(镇)

试验内容

凯里

1

以“三增”为根本目标,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试验

丹寨

1

以发展共享为出发点,农民市民化为落脚点,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试验

麻江

整县推进

省级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试验试点;

省级供销社改革试点

黄平

整县推进

省级“三变”改革试点

施秉

1

以确权为基础,“三权分置”为政策托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验

镇远

1

以“三增”为根本目标,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试验

岑巩

1

以“三增”为根本目标,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试验

三穗

1

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关键,“三社”联动融合为重要支撑,加快农业经营制度改革试验

天柱

整县推进

省级供销社改革试点。

锦屏

1

以确权为基础,“三权分置”为政策托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验

黎平

2

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立足点,创新村级集体经济业态为突破口,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试验

从江

2

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立足点,创新村级集体经济业态为突破口,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试验

榕江

2

以“三增”为根本目标,农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探索建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试验

雷山

整县推进

省级“三变”改革试点

台江

1

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关键,“三社”联动融合为重要支撑,加快农业经营制度改革试验

剑河

1

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关键,“三社”联动融合为重要支撑,加快农业经营制度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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