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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关于祝钢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1 16:47:48

黔东南府任﹝2018﹞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州人民政府决定:

祝钢潮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彭程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方超同志原任黔东南州监察局正县级监察专员、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肖震同志挂职任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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