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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2 09:56:53

黔东南府办发〔2019〕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黔东南州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黔东南州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全面精准抓好对农民的全员培训、规定培训、精准培训、建档培训、持续培训,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教授“五步工作法”“八要素”、实用技术等,开展“三扶三转”工作和“四型”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农民全员培训的总体部署,围绕“精准培训对象、精准目标任务、精准工作举措、加强资源整合、提高培训针对性、促进就业创业”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扶三转”工作,大力推行“四型”培训模式和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特别是有劳动能力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家庭至少1人以上实现就业,努力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的目标。

2019年至2021年,对我州农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素质提升和技能培训,通过3年时间实现农民培训全覆盖。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针对我州全体农民、未就业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州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方式的扶贫扶志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2019年170.67万人次以上、2020-2021年每年167.8万人次以上,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和输出到省内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作为重点,通过3年时间分别培训21.73万人次、7.72万人次和108.9万人次以上。

(一)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1. 感恩教育培训。依托第一书记、下派(驻村)干部、乡(镇)干部、结对帮扶人员、基层党员干部等力量,利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和农村中小学、村支两委活动室、农民夜校等,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农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感恩习近平总书记,感恩党中央。结合各县(市)实际,宣传培训惠民政策,就近就地组织到省内先进村,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到对口帮扶城市的先进村,学习借鉴好思路、好办法,探索脱贫致富的办法措施,增强脱贫攻坚内生动力。每年培训5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2. 基本政策和知识培训。依托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户户用工程,通过“贵州省农民全员培训电视点播频道系统”,将“四场硬仗”“五步工作法”“八要素”、强农惠农政策、脱贫攻坚政策、“三扶三转”、实用种植养殖技术、实用就业技能、基础法律法规、进城务工须知、劳动维权保护、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卫生安全、疾病预防等视频课件通过电视点播形式做好宣教培训。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民群众集中学习观看或鼓励自行收看,每年覆盖50.8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省广电网络公司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

3. 文化下乡培训。充分发挥文化宣传扶志扶智的作用,结合时代特点和农村实际,加强群众喜闻乐见的扶贫相声、小品等文艺作品创作,挑选一批如《文朝荣》《十八洞村》等脱贫致富题材的优秀电影,定期派出专业院团小分队和电影放映队,深入基层、走进农村进行演出和放映。每年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惠及农民群众7万人次以上;每年放映农村公益电影惠及农民群众60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 脱盲再教育培训。针对全省农村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16岁至55岁以内非在校生中的贫困群体,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汉语言培训、脱盲再教育培训,以达到普遍听得懂汉语、看得懂电视新闻、能写常用汉字、能识别现代符号、能用现代工具交流、掌握1-2门生产生活实用技能的目的。按照2019年完成2.86万人的目标(其中:2018年已完成1.63万人),力争全州16周岁至55周岁的文盲、半文盲全部脱盲。(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1. 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送派院校、企业、科研单位的专家和技术员,以及当地的“土专家”“田教授”,针对扎根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群体,依托农民科技培训中心(农广校)、涉农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各级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专家等,围绕主导产业、“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和“一坝一业”,采取“短期+长期”的培训方式,大力发展食用菌、蔬菜、茶叶、花卉、三穗鸭、香猪、稻渔综合种养、蓝莓、中药材、油茶、林下经济、竹林等全州12个特色优势产业需要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结合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用工和岗位需求,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型农民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局、州民宗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州林业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 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按照“先富带后富”的基本理念,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从2019到2021年,为我州185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平均每村至少培养5名创业带头人,3年累计培养9267人,每人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实现2.78万户以上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基本形成“教育培训+创业服务+政策扶持+带动致富”的“四位一体”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体系。(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 农村青年职业学历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对应往届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农村复转军人开展专业化职业教育,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及精准资助政策。在普通高中和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中采取统一考试招生、高职单独招生等多种方式,招收农村学生就读高等职业院校。各县(市)的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与对口帮扶城市的院校建立联合办学机制,有条件的县(市)也要对接做好职业教育协作相关工作。每年面向农村青年开展职业教育培训2.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 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针对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劳动力特点,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旅游业、民族手工业、农业产品销售等就业容量大的行业用工需求为重点广泛开展培训,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上岗证书)或岗位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时。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还可根据实际需要,以实现就业创业和脱贫增收为目的,组织开展其他类型的技能培训。每年培训7.1万人次以上。

(1)以制造业为主的汽车装配、电焊工、钳工、电工、电子产品加工等培训。(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围绕农村公路建设,以及高速公路、高铁修建等用工需求,开展混凝土工、钢筋工、筑路工等培训。(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围绕服务业开展家政服务员、育婴员(月嫂)、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烹饪、美容美发师等培训。(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4)围绕旅游业发展需要,开展乡村旅游餐饮服务、乡村旅游经营管理及标准化、导游讲解员、民族歌舞表演、民族乐器演奏等特色培训。(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围绕刺绣、蜡染、石雕、银饰、民族服装等民间手工艺制作开展培训,大力培养民族工艺设计大师、营销管理人才和民族民间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商务局、州民宗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妇联、州供销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劳务输出培训

各县(市)要建立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省外和对口帮扶城市的对接,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劳务协作,完善落实劳务协议,努力扩大劳务输出规模,鼓励支持用工企业对劳务输出农村劳动力开展培训。做好省内跨县劳务输出前的订单培训和输出后的在岗培训;依托对口帮扶城市杭州地区和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对到省外务工农村劳动力,积极争取协调输入地的政府部门或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每年元旦、春节前后有针对性地集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培训。每年开展新增劳务输出培训36.3万人次以上,其中跨县输出培训13.47万人次以上,输出省外培训22.83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

聚焦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州内、对口帮扶城市杭州地区的用工需求,依托用工企业、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能提供就业岗位的培训学校为主承接培训,采取“新型学徒制”“校企合作”、以工代训、项目制订单培训等方式,按照“先培训,后上岗,边培训,边上岗”的原则,加强实操实训,全面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年内培训21.73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州扶贫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

以搬迁安置点为单位,按照“搬得出、留得住、能脱贫、能致富”的要求,对目前留在搬迁安置点的劳动力开展农民向市民化转变和城市生活技能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劳动力,依托各类扶贫车间、建筑行业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全面落实“六个坚持”“五个三”及配套政策,有组织地链接附近园区、工厂、就业车间等,做好以产业就业为重点的后续帮扶工作,确保易地搬迁劳动力家庭每户1人以上稳定就业。3年内集中培训7.72万人次以上,并常态化开展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全员培训。(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移民局、州扶贫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培训档案。依托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以家庭(户)为单位,建立“一户一册、一人一档”的就业扶贫和全员培训档案,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实施动态管理。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组织部门、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培训工种(类别)、培训后取得证书、培训后就业增收等情况,对每次接受的不同类别的培训进行详细记录并备案留存。(责任单位: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二)择优选定培训机构。各县(市)各部门要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以培训后就业率高、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效果好的用工企业、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和能提供就业岗位的培训学校为主体,聘请各院校、企业、行业的专家、技术人员和科技特派员,以及当地的“土专家”“田教授”、民族民间传承人等作为培训师资。加强培训机构诚信管理,严格学员考勤、教学组织、考评结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上一年度培训合格率低于80%、就业率低于30%的,取消下一年度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资格。培训机构的培训工种范围、培训师资等由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场实际需求,根据培训机构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学能力、师资力量等情况合理认定。(责任单位: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提高培训有效性。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天数(课时)。围绕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开展订单、定岗培训,既要有规范的集中培训,又要有田间地头、工厂车间的实战操作培训。通过增加培训课时、增设实操岗位、配足配强生产实训指导教师等方式,将实操实训放到田间地头、车间、工地、林场、扶贫项目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等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四)多渠道促进就业。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大力培育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农民就地就近就业提供更多机会。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发展种植、养殖产业;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建设,积极加强与州内各产业、工业园区对接,收集整理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岗位;围绕当地特色种植养殖业、农产品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开发挖掘就业专岗。主动对接对口帮扶城市杭州地区和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健全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大规模开展组织化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及时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基础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和动态管理,对已就业的继续做好跟踪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未就业的,每年至少推荐3个以上就业岗位促进就业,确保易地搬迁劳动力家庭在稳定入住后的30天内实现1人以上就业。(责任单位: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督促指导好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五步工作法”加强干部培训,使各级干部全面掌握培训政策,为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州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农民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县级要切实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扶贫、农业农村、生态移民、文体广电旅游、商务、林业、住房城乡建设、退役军人、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力量,按照“任务统一分配,工作统一部署,资金统一安排,目标统一考核”的要求进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州级督促指导,县(市)、乡(镇)、村具体实施的培训工作机制。州级负责本区域内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推进各项工作。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县(市)培训项目实施、目标考核、资金拨付等细则,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安排县级财政从到县的培训资金中对各个培训项目给予统筹保障,县级职能部门要发挥部门优势,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形成合力统筹推进。乡(镇)政府、村支两委要重点做好培训工作的组织、宣传,配合县级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职能部门做好具体实施和过程监管等工作。(责任单位: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三)保障资金投入。各县(市)扶贫部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从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经费,保障贫困劳动力生活补助和培训补贴的实际需要;其他各县(市)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项目积极安排资金予以保障。州、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培训实际需要匹配10%以上的资金,贫困县可从到县的培训资金中统筹调剂。各地制作视频培训课件所需经费由各级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各有关部门承担,原则上从部门现有工作经费中统筹调剂解决,对于部门经费确有不足的,报同级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从本级培训资金中列支。同时要加大对培训资金的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扶贫办,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等)

(四)统一补贴标准。全州各部门各县(市)执行统一的技能(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天培训课时不低于6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期间由培训机构安排学员食宿。一般技能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护工家政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10元执行,一般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20元执行,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200元执行;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200元执行,专项能力证书技能鉴定补贴按每人100元执行。建立培训与就业(脱贫)挂钩机制,在满足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就业率达30%以上的前提下,培训后拨付培训机构50%的培训补贴;3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拨付剩余部分培训补贴。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提前预拨30%的培训补贴用于启动培训。同时建立生活补助与到课率挂钩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所需资金从下达到各县(市)的扶贫资金中列支,由县级扶贫部门进行核实到课培训天数(到课率低于60%的不予发放),报县级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卡实名制发放。(责任单位: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五)严格目标考核。通过购买服务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农民全员培训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各县(市)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将资金筹集、培训人数、课件制作、培训后就业人数任务细化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列入各级政府专项考核。各县(市)要将培训数据录入全省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州级建立农民全员培训月调度和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对各县(市)培训就业脱贫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市)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横向、纵向上建立月统计报送制度,横向上要掌握每个成员单位培训任务推进情况,纵向上要掌握各县、乡(镇)、村的推进情况,并督促指导各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追责问责。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州政府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实的州直部门、各县(市)政府一把手进行约谈和问责;各县(市)政府要对重视不够、配合不到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约谈和问责,同时,县级政府还要对组织宣传不力、基本情况摸排不精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进行约谈和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要加强农民全员培训的宣传力度,以乡(镇)、村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在田间地头、村舍房墙上、各培训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增设宣传标语,引导农民主动学技能、强本领、增收入。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乡村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技能脱贫、就业致富典型,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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