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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1 15:32:38

黔东南府办发〔2020〕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推进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黔东南州推进5G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州5G建设,加快5G全面商用步伐,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5G建设发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8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5G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黔东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部门协同、市场参与”,加快推进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促进5G试验应用创新,深化5G场景融合应用,培育5G新产业新业态。2020年至2022年,全州5G建设投资累计完成7.5亿元,5G基站规模累计达到5451个。其中:新建基站440个,原址改造5011个。

2020年,基本实现凯里市主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和规模商用,融合应用场景进一步丰富,为5G产业化、集群化打下基础。

2022年,力争实现县级以上主城区5G网络连续覆盖和全面商用,5G新型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基本形成网络建设、融合应用、产业发展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的5G发展总体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5G网络建设统筹规划。统筹网络布局,兼顾5G与现有通信网络协调发展,积极开展5G基站建站前与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制定5G站址专项规划,同步开展核心网、传输网、无线网、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六网会战”要求,将通信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纳入到相关工程建筑行业的强制标准中,实现建筑物与通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设计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范畴,促进建筑、通信工程的合理、有序衔接,使通信基础设施成为相关建筑物建设验收的必要组成部分。(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黔东南无线电管理局、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全面开放各类社会公共资源。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场馆等所属公共区域应当向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和铁塔公司等单位开放。开放市政路灯杆、公安监控杆、交通信号杆、电力杆等杆塔资源,开放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景区等公共区域,开放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商业楼宇、校园、新建住宅、既有小区等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函〔2019〕123号)的规定,开放地下停车场、小区灯杆、监控灯杆、楼宇强弱电井、公共管网通道等小区资源,为5G基站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预留空间并提供施工便利,禁止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推动智慧杆塔建设,实现“一杆多用,多杆合一”,探索5G建设“全面开放、共建共享”新模式。(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机关事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简化5G基站建设审批流程。自然资源、住建、无线电等主管部门要简化通信基站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申报、审批手续和流程,加大对5G基站站址用地的支持力度,加快用地审批和权证办理速度。铁塔公司等企业要严格按照通信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建设5G基站,在避免损坏城市公共设施的前提下,严格符合城市市容景观美化和环保要求,着力探索多样化基站部署方式,做到与城乡建设环境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责任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黔东南无线电管理局、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构建全融合的5G场景应用。率先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大型居住社区、大型商圈等重点场所以及重要交通干线建设5G网络。围绕先进制造、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数字乡村等领域开展5G应用创新,不断提高5G部署规模和商用水平。

1.“5G+先进制造”。推进5G与基础能源、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清洁高效电力、生态特色食品、健康医药、新型建材、基础材料等工业产业的融合应用。大力部署以5G为支撑的工业互联网,实现生产制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开展设备远程运维、AR(增强现实)辅助、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应用。(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5G+智慧政务”。推进5G在“一云一网一平台”中的运用,提升一云统揽、一网通办和一平台服务的能力。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作为5G重点覆盖场所,拓展5G应用,提升服务效能。推进5G手机、高清智能摄像头、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强化保障政务数据安全。运用5G技术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责任单位: 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5G+智慧交通”。推进5G在机场、高速公路、高铁等交通干线和枢纽的应用,构建新一代智慧交通网。推动道路交通数字化、实时化,实现道路信息全息感知、资源互通、协调联动,提升交通运输效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驾驶测试,发展车联网,探索基于车路协同试点的全自动无人驾驶等新模式。推进远程遥控驾驶、无人物流配送。(责任单位: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州应急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5G+智慧城市”。推进城市公共设施部件管理智慧化,在消防设施、公共照明、地下管网、水电气抄表、垃圾分类、停车管理等领域,推广应用5G低功耗物联网、智能传感器等技术。支持发展智慧社区、智慧小镇、智慧楼宇,采用5G等新技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责任单位: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5.“5G+智慧教育”。推动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建设,运用5G、VR(虚拟现实)、AR、MR(混合现实)等技术,丰富教育手段,提高教育效率,使远程互动更加生动高效。(责任单位: 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6.“5G+智慧医疗”。发展远程医疗,推进远程会诊、远程手术、远程超声、医学影像上云。建设互联网医院,开展在线问诊、智能问药,与实体医院线上线下紧密结合。支持医院数字化建设,鼓励发展基于5G网络的线上预约挂号、移动式院前急救、无线输液、患者定位、移动阅片、AI诊断、移动查房等智慧化应用。(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5G+智慧旅游”。利用5G、VR/AR、4K/8K超高清视频、无人机、智能分析等技术,实现智慧导游、电子讲解、信息推送等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旅游品质。推动景区、景点、公园数字化建设,提升旅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8.“5G+数字乡村”。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500亩以上坝区为重点,建设5G智慧农业,积极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乡村。(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培育新赋能的5G产业集群。发展软件信息服务、智能终端和设备设施、物联网、超高清视频、数据中心等产业。

1.发展软件信息服务产业。大力发展以软件开发、技术平台整合等为主的软件外包服务。支持企业突破一批自主可控技术,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融合型数据库、工业软件、区块链等关键软件产品研发。(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发展智能终端和设备设施产业。积极发展5G器件、天线、终端配件等产业,带动芯片研发、滤波器、功率放大器等核心元器件及配套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将智能终端和设备设施作为主导产业加快发展,集聚发展一批5G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和双创企业。(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发展物联网产业。加大NB—IοT(窄带物联网)网络部署力度,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积极推广面向行业的应用软件、工业APP、工业网关、工业机器人等。促进农业物联网发展。(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农业农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州5G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州5G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协同,共同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积极争取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5G的支持力度。各县(市)政府要参照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地5G基站规划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督促政策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州5G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黔东南分公司要积极向集团及省公司争取支持。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加大在我州5G建设投入力度。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要牵头履行建设责任,统筹5G建设需求,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通信基础设施保护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的宣贯力度。铁塔公司等企业要落实企业安保主体责任,强化巡逻和检查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破坏通信基础设施、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公安局、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支持保障5G项目用电需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探索5G项目电价新机制。降低高速公路管网费租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西部地区平均价格。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强化5G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开展5G智慧杆塔广告经营权许可试点。(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凯里供电局、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专项资金,加大对5G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相关部门实行联合会审机制。切实加大对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等企业支持力度,鼓励民营资本积极投入5G产业发展。(责任单位: 州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5G创新体系建设。推动5G面向制造业、教育、交通、医疗、旅游等垂直行业融合应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形成5G产学研用的创新体系。(责任单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依托现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对5G产业关键核心人才引进、培养和集聚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科研、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交通旅游等方面给予倾斜。(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教育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对5G进行科学解读,消除人民群众对5G基站电磁辐射疑虑,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对5G建设发展的正确认识,共同推动5G、应用5G,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州5G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黔东南州5G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各县(市)5G基站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附件1

黔东南州5G发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统筹推进我州5G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黔东南州5G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周  舟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秦扬远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许尤龙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龙稳全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坤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局长

潘  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潘盛荣  州教育局调研员

刘德卓  州科技局副局长

吴河松  州公安局副局长

屈辉腾  州财政局副局长

黄  杨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潘瑞玲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  浀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兆明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浩宇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张智文  州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曹庆五  州投促局副局长

谢  军  黔东南无线电管理局副局长

杨  霄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副县长

级干部

冉井波  电信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

杨胜岳  移动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

刘  勇  联通黔东南分公司总经理

周  涛  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总经理

吴德伟  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分公司总经理

董  旭  凯里供电局局长

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李光坤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霄、冉井波、杨胜岳、刘勇、周涛、吴德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印发文件,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代章。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全州5G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产业培育、融合应用、招商引资等工作,加快形成新一代数字设施,促进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成员单位职责

州发展改革委:根据部门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做好5G重大项目立项,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协调推进5G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申报5G相关专项。

州机关事务局:组织协调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所属公共区域向电信运营企业、广电网络公司和铁塔公司等单位开放。

州教育局:组织州内高校加强对5G相关课题研究,协调落实学校公共资源向5G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智慧教育等。

州科技局:强化对5G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励各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5G科技研究,推动5G成果转化。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负责全州5G发展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做好5G发展规划。将5G产业纳入十大千亿产业培育推进,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工业互联网等。

州公安局:协调落实公安监控杆向5G站址开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实现“一杆多用、多杆合一”,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智慧警务等。

州财政局:配合州直相关主管部门按规定落实5G相关经费。

州自然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协调5G基站用地需求,缩短审批流程,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州生态环境局:指导通信企业完成5G基站环境影响登记和备案,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进城市市政设施等公共资源向5G站址开放,指导小区物业公司等服务企业积极配合5G站址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

州交通运输局:发挥规划对建设的指导作用,将5G通信设施规划纳入道路总体规划,协调高速公路沿线等公共资源向5G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智慧交通。

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协调落实博物馆、景区等公共资源向5G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智慧旅游。

州卫生健康局:协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资源向5G站址开放,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智慧医疗等。

州投促局:牵头组织5G专题招商,促进项目落地,推进我州5G产业发展。

黔东南无线电管理局: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件,维护频段的使用秩序和安全。

凯里供电局:缩短用电审批流程,协调落实好5G基站电力配套设施和电力杆与通信杆的共建共享,实现“一杆多用、多杆合一”,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5G场景创新和融合应用,如5G+智慧电网等。

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5G发展相关问题,组织5G招商,推进5G重大项目落地,推动5G应用创新和产业发展。

电信黔东南分公司、移动黔东南分公司、联通黔东南分公司、铁塔黔东南州分公司、贵州广电网络黔东南州公司:落实企业主体建设责任,统筹做好5G规划,加大建设力度,推进共建共享,高质量完成5G基站、网络等的规划建设,推动5G商用。

三、 工作机制

(一)加强工作调度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调度会议,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快速处理。

(二)加强信息反馈

各通信运营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编制并填报黔东南州5G建设进度月报表,及时更新5G基站建设进度,并于每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强化工作督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5G建设发展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进度滞后的县(市)、部门及企业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报领导小组。

附件2

各县(市)5G基站建设指导性计划表

县(市)

总计划(个)

2020年计划(个)

2021年计划(个)

2022年计划(个)

黎平县

614

2

330

282

天柱县

419

2

260

157

岑巩县

266

2

144

120

黄平县

399

2

191

206

台江县

203

2

115

86

榕江县

359

2

215

142

锦屏县

270

2

176

92

剑河县

363

2

121

240

从江县

392

2

213

177

凯里市

650

500

130

20

麻江县

196

2

84

110

三穗县

265

2

148

115

施秉县

238

2

139

97

镇远县

410

2

187

221

雷山县

196

2

85

109

丹寨县

211

2

131

78

合  计

5451

530

2687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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