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府发〔2021〕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3日
黔东南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13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州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助推我州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专业设置更加精准,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到2027年,职业教育逐步实现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完善全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黔东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具体目标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达到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标准,省州共建10所省级中职强基学校、创建5所州级示范中职学校、10—15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20个州级中职示范骨干特色专业、4—6个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5—10个州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2个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到2022年,中职在校生规模达到4.5万人,2027年中职在校生规模稳定在5万人。
(三)重点任务
1.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推进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黔东南州工业学校(黔东南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在“十四五”期间实现搬迁入驻办学。推进10所省级中职强基学校建设,完善中心圈职业院校和区域性职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民办中高职院校建设,积极引进民营资金举办1—2所民办中高职院校。
2.提升职业院校办学内涵
推进贵州省职业教育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引领全州职业教育发展,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支持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高水平高职学校。到2027年,创建5所州级示范中职学校,打造20个州级中职示范骨干特色专业、5—10个州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2个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增强服务乡村振兴及城镇化建设能力,推动学校内涵发展。
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整合职教资源,优化布局调整
到2022年基本形成“一区域、两带动、七支撑”的黔东南州职业教育新格局。“一区域”:以凯里为中心圈,依托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资源,加快完成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黔东南州工业学校(黔东南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黔东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圈学校高职、中职在校生分别达到2.6万人、2万人,形成集中办学优势。“两带动”:以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职院校和黔东南州工业学校(黔东南技师学院)、凯里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两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为带动,加快完成黔东南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建立黔东南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七支撑”:以重点建设台江、岑巩、天柱、黎平、从江、榕江、黄平等七所区域性职校为支撑,在校生达到2万人。中心圈学校和区域性职校引领、带动其他学校发展,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职校的竞争进入和退出机制。
(五)优化专业设置,契合产业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立足全州经济特点和产业结构调整,围绕全省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和我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旅游产业化发展的需求,重点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旅游文化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相关专业。围绕州内外就业集中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大数据等相关专业。建立健全中职学校专业评估评价机制,优化专业布局,在部分学校中逐步停办招生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的专业,示范骨干特色专业集中办在招生规模大、办学条件优、办学效益高的中心圈院校和区域性职校。到2022年,中心圈三所优质中职学校开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5个,7所区域性职校开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0个,其余中职学校开设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个,打造一校一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专业发展新格局。
(六)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
扩大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与州内中职学校开展中高职“3+3”和五年一贯制培养的招生规模。积极争取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四年制职业本科教育或“3+2”职业本科教育试点。积极争取凯里学院应用型本科专业单独编班招收中高职毕业生,招生规模不低于全年招生计划的20%。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工作,中高职院校采取多种方式在学校管理、学生培养、师资培训、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职业院校扩容提质创新发展。推动职业院校与技工院校融合特色发展,将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办学各具特色、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实施普职融通教育模式试点,建立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
(七)构建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
支持全州民办职业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建立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形成由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
(八)组建黔东南州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建立全州职业教育发展指导咨询领导小组,发挥其在政策咨询、专业指导等方面作用。依托中心圈职业院校,联合州内职业学校、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在2022年完成黔东南州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组建,推动全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九)深化东西部帮扶协作
进一步推进杭州市职业院校与我州职业院校在优质资源共享、教师结对培养、学生联合培养等方面的结对帮扶工作。
三、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十)推动职业教育“三全育人”综合改革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增强爱党爱国意识,听党话、跟党走。优化人才培养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加强中职德育师资队伍建设,办好州级中职学校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鼓励从企业中聘请劳动模范、技术能手、大国工匠、道德楷模担任兼职德育导师,建设一支阅历丰富、有亲和力、身正为范的兼职德育工作队伍。
(十一)推进全州职业院校“三教改革”
提升教师“双师素质”,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优化教师专业能力结构。规范文化基础课程和大类专业课程教材选择和使用,鼓励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和融媒体教材,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鼓励职业院校编写反映自身特点的校本专业教材。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积极推行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可根据专业实际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十二)培育职业院校教科研队伍
建立全州职业教育重点课题资助制度,每年从州级教育专项中安排资助资金,用于鼓励教师参与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惑点问题,提高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服务我州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能力。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业院校教科研项目,及时吸收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建设一支衔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
(十三)提升师资队伍素质
鼓励全州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医院等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以高技能人才引进方式,建设一支专业骨干师资领军队伍。支持民间艺人、能工巧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校兼职任教,建立一支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落实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和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纳入师资培训必修内容。创建评选一批州级教学名师、州级大师工作室,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全州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水平。
(十四)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推进“1+X”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学分银行系统应用工作,鼓励社会成员、在校生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十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校专业与产业精准对接,促进全州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创新、生产实训、技能竞赛、创业就业等方面深度融合,中等职业学校主干专业有3家以上稳定合作企业,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专业覆盖面超过80%,应用型本科高校校企合作基本覆盖主干专业。大力支持职业院校申报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院校为重要支撑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推动公共教学资源和实训资源共建共享。
四、强化服务发展能力
(十六)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服务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振兴战略,大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和销售等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大力配合州内企业开展岗前、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为企业职工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十七)提升职业培训质量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重点培养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保障、城镇综合治理和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求,大力开展多样化职业培训,多渠道吸收转移人口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培养培训“黔匠”人才。
(十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体系
在普通中小学开展劳动及职业启蒙教育,普通高中在课程教学中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职业院校面向重点人群开展继续教育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五、健全保障机制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在州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召集人的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州职业教育工作,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
(二十)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
健全全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长效机制,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活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提高全州职业教育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一)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
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和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每两年开展全州职业院校督导和办学水平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确保全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十二)全面落实“五个保障”
1.落实“放管服”改革,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由“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2.落实职教经费投入,保障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每年从州级教育专项中安排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各县(市)要相应设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资金。
3.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保障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深化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大力招收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接受职业教育,大力培养实用技能人才。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职业院校扩容提质创新发展。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对职业院校师生比的要求,通过探索人员控制数管理、高技能人才引进、能工巧匠进校任教等方式解决职业院校师资短缺问题,多渠道保障配齐职业院校师资,确保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5.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机制,保障技能人才成长。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州内探索实践与职业教育发展相适应的学历水平认定评价机制,健全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保障职业技能人才获得相应政策待遇。